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1月21日在景泰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景泰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席大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深入推进新时代白银强检工程,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强化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紧贴中心大局,服务保障景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深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案件提前介入119件,批准逮捕101人,提起公诉796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依法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425人,提起公诉538件748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持续攀升。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无社会危险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81人,不起诉410人,促成刑事和解51件。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58件,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51起。按照党委政府安排,全员上阵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对涉疫犯罪提起公诉3件。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7件93人,提起公诉7件128人,依法办理了以赵某某、范某某为首的2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极大震慑了黑恶犯罪的嚣张气焰。坚持深挖彻查,在检察环节追加逮捕5人,决定逮捕6人,追诉漏犯9人,监督立案4件。强化长效长治工作,针对行业管理方面暴露出的问题,集中公开送达9份检察建议,整治非法放贷等4份黑恶案件分析报告得到县委领导批示,3个集体、10名检察干警受到上级专项表彰。
(三)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司法保障工作,批准逮捕破坏“三农”犯罪案件46件81人,提起公诉256件452人,纠正漏犯13人,起诉侵害贫困地区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案件84件。开展“打击侵害贫困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监督活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4人,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31件,帮助讨薪29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为38名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05万元,办理的建档立卡户吴某某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评为“十佳国家司法救助案例”。做实帮扶工作,为帮扶的2个村协调扶贫项目7个,争取扶贫资金302万元,帮助111户精准扶贫户脱贫摘帽。
(四)主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六稳”“六保”方针,与县工商联协同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召开检企座谈会5次,组织进企业活动200场次,帮助企业解决具体法律问题50件。切实加大对侵害民企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6件,依法批捕12人,起诉1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人员,依法不批捕9人,不起诉16人,改变强制措施6人,努力把司法办案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五)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合水务、公安部门开展“黄河四乱”问题专项督查,立案调查涉河湖公益诉讼案件8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6件。紧盯环境资源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监督立案6件,批准逮捕4人,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件,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6件,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3件。办理的范某某、景泰县盛源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开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典型案例。1名干警被最高检、公安部、环保部联合表彰。
(六)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配合完成三个职务犯罪侦防部门及人员成建制转隶工作。加强与监委的协调配合,持续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提前介入职务犯罪20件21人,提起公诉12件13人。坚持把司法办案与促进社会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2份,督促建章立制、防堵漏洞、依法履职。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一)做优刑事检察。扎实推进平安景泰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办理提请批捕案件673件1004人,审查起诉案件1899件2504人。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38件,监督撤案54件,纠正漏捕漏诉61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7次。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依法提出抗诉10件,纠正审判违法6件。深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47件,向监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0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45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对涉案的17件31人全部依法提起公诉;落实特殊保护原则,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7件5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9件14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9件21人,相对不起诉9件17人。
(二)做强民事检察。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23件,依法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持精准监督、规范监督,受理审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5件,对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请上级院抗诉1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坚持纠正审判程序违法和加强执行活动监督并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6份,采纳率为95.3%。对法院裁判结果适当的,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7件,并充分释法说理,促使息诉服判。深化虚假诉讼监督活动,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5件。
(三)做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突出加强对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完善机制建设,与相关部门会签文件,推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机衔接。加大行政检察工作力度,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79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2件,发出检察建议100件,采纳率为98.96%。深入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化解争议案件13件,办理的缪某某与景泰县寺滩乡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得到省检察院肯定。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主动向县委、人大报告情况,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观摩公益诉讼工作,聘请160名志愿者组成公益保护监督员队伍,全面筛查损害公益类案件线索。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20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8件,对整改落实不力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开展国有文物和明长城(景泰段)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发现线索并立案2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全部得到整改。办理的308省道沿线企业露天采矿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九大典型案例之一”。通过办案,督促修复被毁林地2500余亩,清理河道45公里,清除垃圾、废弃物、河道堆积物60余吨。
三、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为重大任务,着力在促完善、抓配套、提质效上下功夫,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一)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深化以员额制为核心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决定、承担责任。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通过加强流程监控、强化检委会把关、实行错案追责问责等方式,确保检察权不被滥用。坚持示范引领,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67件。
(二)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大刀阔斧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内设部门由原来的15个精简为5个,扁平化管理模式初步形成。科学设置新型检察官办案组13个,配齐配强司法辅助力量,完善业绩考评体系,划定职能范围,实现与上级院业务职能的有效承接。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格局基本形成,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稳步推进。
(三)诉讼制度改革统筹落实。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检察实行“捕诉合一”,办案质效得到稳步提升。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作用,依法提前介入侦查案件142件,提出引导侦查意见478条,退回补充侦查265件,自行补充侦查101件。落实轻微刑事案件速裁和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适用简易程序审查案件717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办理案件1037件1259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1.2%,精准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6%,采纳率达到97.7%。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衔接,形成检察长常态化列席审委会机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0次。
四、狠抓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新时代检察机关履职能力。对标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持之以恒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一)坚持政治建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主题活动,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立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案件和重大事项130余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二)坚持业务强检。开展“双一流”创建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840人次,通过开展检学共建、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办案水平。重视干部培养使用,五年来先后有25名干部走上领导岗位,29名干部得到职级晋升,检察队伍活力不断显现。深入推进培优育亮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司法救助、公益诉讼等景检品牌得到省市院认可,4次在省市会议上交流经验。
(三)坚持科技兴检。主动顺应大数据、人工智能发展趋势,积极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完成以“云桌面”系统为基础的检察工作网部署任务,配备了小书记员管案、巡逻车和电子卷宗编目等软件系统,智慧检务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85万元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公开听证室、未成年人办案区等升级改造工作。
(四)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压实“两个责任”,形成越往后越严的导向和氛围。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从严核查问题线索,下大力气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检务督察工作,紧盯司法办案、任务落实、纪律作风等方面,开展检务督察35次、警示教育53次、廉政谈话42次。狠抓“三个规定”落实,记录填报插手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事项110件,自觉筑牢廉政防线。
(五)坚持公信立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专题向人大报告公益诉讼、扫黑除恶、民商事检察等工作开展情况,争取更大监督支持。深入开展检察公信力建设年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各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会等活动55场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法律文书1873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41件、工作信息1147篇,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景泰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巩固中提升,在创新中迈进,法律监督职能更加凸显、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检察公信力持续提升,我院先后被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平安景泰建设先进单位”,15名干警被记个人三等功,37名干警受到国家和省市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时代催人奋进,使命激励前行。回顾过去五年检察工作的发展历程,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毫不动摇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检察为民办实事工作常态化,依托检察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必须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思考,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保障举措和服务方式,更好承担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必须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做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扞卫者、公益的代表者。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着力锻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对于这些重要启示,我们将时刻牢记、长期坚持。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新时代新任务以及党和人民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一是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性仍然不足。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到位,不敢、不善、不规范监督的问题时有发生,民事、行政检察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三是内设机构改革后配套措施还没有同步跟进,职能承接和管理体系还不健全。四是检察队伍结构不优,年轻业务骨干储备不足,办理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队伍管理监督还有改进空间。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足的干劲,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县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景泰检察奋力赶超、转型发展的关键五年。我们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不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在新征程上勇毅前行、锐意进取、争创一流,为推动景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作出不懈努力。
一是以更强定力抓实政治强检。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时刻与中央、省市县委保持思想同心、工作同向、行动同步,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办案中把牢政治方向,落实政治标准,保持政治定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以更高站位服务中心大局。自觉把服务地方发展作为应尽之责,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城市建设、项目实施、生态环保等中心工作精准发力、主动履职,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有效落实。加大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力度,促进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注重运用司法手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推开“河长(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守住绿色发展底线。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活动。持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努力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
三是以更实举措深耕主责主业。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要务,坚决打击涉黑涉恶、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景泰。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更新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刚性,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扛起主导责任,把住质量底线,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以更大力度推动改革创新。不断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健全各项改革配套措施,释放司法改革红利。建立检察人员绩效考评办法,实现对三类人员的“全面、全员、全时”考核,树牢业绩导向,引领创优发展。加强学习借鉴,深入开展品牌亮点打造工作,以点带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推进与执法司法部门办案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
五是以更严标准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检察队伍。锲而不舍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顽疾。突出强基固本,树立业绩导向,正确选人用人,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各位代表,实干托起梦想,奋斗成就伟业。站在建党百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的新起点上,我们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守检察初心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勇于担当、实干笃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建设幸福美丽新景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