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1日在景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景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席大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落实“1236”发展思路①为抓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深化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景泰“3456”战略实施
始终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积极服务保障景泰现代化建设。
(一)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对流窜陕甘宁蒙四省区作案的尚某某等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对涉嫌故意杀人的孙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认真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同步介入“7.23”重大责任事故案,对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起诉电诈和帮信犯罪29件96人,办理的吴某某等31人集资诈骗、洗钱案为我省第一起自洗钱案件,第一检察部和2名干警受到市反洗钱领导小组表彰。
(二)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护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健全送法入企、问需于企、对接服务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联合县工商联、县税务局对小微企业实地走访,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20件,依法批捕破坏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8件16人,起诉10件15人。积极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起诉侵农害农案件69件83人。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推进“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守护河湖“绿盾”“春雷”等专项活动,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3件,起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3件4人,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三)积极融入县域治理。坚持能动履职助推诉源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38份,全部得到整改回复。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持续加强检监衔接配合,提前介入②职务犯罪案件4件,起诉5件7人。注重以法治手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针对相关案件提出民事执行监督建议15份,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2份。依法履职“战疫”,坚决落实县委部署,组织全院干警投身6个社区和1个交通检疫卡口的疫情防控工作,在特殊时期展现检察担当。
二、聚焦宪法定位,坚决扞卫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提升工作质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持续优化。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行诉讼主导责任,发挥捕诉一体③优势,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5人,同比下降32.3%,起诉331人,同比上升11.5%。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与县公安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35件次,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5件,纠正漏捕漏诉12人,各项刑事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得到明显提升。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1件。深化刑事执行监督,完善“派驻+巡回”检察模式,组织开展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3次,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27件,向监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4份,采纳率为100%。
(二)民事检察不断强化。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坚持有诉必理、有错必纠,受理审查各类涉民商事检察监督案件39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向市院提请抗诉3件。针对民事执行活动和审判程序违法情形,发出监督建议35份,全部得到采纳。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3起民事申诉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裁判权威。与县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分别会签加强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制度,探索“346”支持起诉办理体系④,帮助弱势群体打官司104件,工作做法被省市院推广。
(三)行政检察逐渐实化。加强执法司法联动,与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等行政机关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配合机制,推动行政检察工作走深走实。发挥“一手托两家”⑤职能优势,着力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建筑行业、养老诈骗、城市建设等民生领域的监督,办理行政检察案件52件,同比上升33.3%。树立“穿透式”监督理念,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件,行政执法监督案件35件,发出检察建议39份,采纳率为100%。积极化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潜在之诉阶段的行政争议,办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⑥案件14件,一起行政许可纠纷化解案入选最高检备选案例。
(四)公益诉讼全面深化。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挂牌成立全省首家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与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会签文件,建立“检察+平台+热线”联办机制,有效拓展案源渠道。紧盯“4+9”法定领域,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1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6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民事公益诉讼7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1.2万元,督促相关行政主体整治不合规经营养殖场46家、清除河道垃圾147吨、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242个。市检察院领办的供水渠道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公共安全领域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三、抓好民生检察,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法理情相融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惩防治结合解决群众关心的“小事”。
(一)坚守检察为民本色。持续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研究确定8件年度项目,采取年初做出承诺、全年纵深推进、年终总结评议的方式,狠抓推动落实,取得良好成效。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树牢“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依法不批捕38人,不捕率为36.9%,不起诉123人,不诉率为27.7%,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89件394人,适用率达到87%。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促成刑事和解77件,通过办案追赃挽损1583万元,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各乡镇开展主题宣传1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依法批捕5人,起诉13人,为老年人追回养老金64万元。开展帮助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与县人社局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作机制,通过办案为农民工追回欠薪448.3万元。
(二)创新司法便民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16件。扎实开展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专项活动,院领导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3件,化解信访积案5件。深化检察听证工作,召开案件听证会207件次,公开宣告、公开送达25场次,引导干警在“聚光灯”下开门办案,倒逼提升业务素能。加大司法救助⑦力度,牵头与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11家单位会签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1件,办理的2件司法救助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三)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9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起诉4人、不批捕3人、不起诉8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联合县纪委监委、公安、教育、妇联、共青团等8家单位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牵头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形成思想共识,织密未成年人保护“法网”。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县教育局联合印发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选派17名检察骨干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模拟法庭、线上普法等活动42场次,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优秀法治副校长”。
四、坚持强基固本,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素能建设为支撑、基础建设为依托、作风建设为保障,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一)筑牢政治忠诚之魂。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工作。坚持凡事首先从政治上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案件和事项49件次。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发展,积极实施党建引领“五治融合”行动,派员参加县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治轮训,组织干警在红军会师旧址、西路军烈士陵园接受党性教育5次,开展理论研讨8次、主题党日13次,着力创建“五型”机关,打造“五心”队伍⑧。
(二)紧抓履职尽责之要。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县委关心支持下,提拔使用优秀干部8名,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216件,占全部办案数的20%。落实“全员、全程、全时”考核要求,制订《检察人员业绩考核办法》,将职务晋升、评先选优、绩效发放与工作业绩直接挂钩,树立鲜明导向,推动创优发展。大力推进人才兴检工程,建立年轻干警列席检委会、申报研究课题、轮岗锻炼等工作机制,举办刑检业务竞赛和检律论辩赛,常态化开展领导上讲台及业务小课堂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紧盯瓶颈问题,出台实施方案,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全部达到通报值,检察业务工作考核名列全市前茅。
(三)夯实长远发展之基。立足形势任务,精准分析研判,凝练形成“1236”发展思路,明确奋斗目标,强化推进措施,以先进理念凝心铸魂。加大检务保障力度,完成案管大厅、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实施多功能会议室建设项目,启动远程提审系统升级工作,司法办案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高度重视宣传研究工作,组织申报省级课题2个、市级课题14个,在“两微一端”发布新闻作品2万余条,在“检察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各类稿件198篇,“景泰检察”公众号获评“全县2022年度最佳新媒体奖”,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深入开展文化育检活动,打造廉政、法治、文化特色长廊,定期举办道德讲堂和主题沙龙活动,被推荐提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四)抓实严管厚爱之责。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⑨得到不折不扣落实。修订机关考勤管理办法,实行院领导每月轮流值班督查和纪律通报制度,开展检务督察8次,警示教育6次,廉政谈话240人次,通报批评11人次,记录填报“三个规定”⑩事项43件,推动队伍作风建设向上向好。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出台《加强检察干警教育管理关爱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行从优待检“六关爱”工作机制⑪,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一年来,我们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法律监督和未成年人工作,常态化做好代表委员联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民意座谈会、案件评查等活动138场次。邀请律师参与接访65件次,向社会发布工作信息1万余条,推送程序性信息514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在党的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历史上是第一次。去年以来,中央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下发实施意见,市委制定实施方案,县委近日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这些都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提供了坚强保障。过去的一年,我院被省人社厅、团省委表彰为“甘肃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白银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13名干警被最高检和省市县记功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一是检察业务发展不够平衡,法律监督的刚性还需不断提高;二是检察工作融入中心大局深度不够,服务的精准性、时效性有待加强;三是队伍建设方面还有短板,业务领军人才较为匮乏,办案力量青黄不接的问题比较突出。对此,我们将在新一年的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开启中国式现代化、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我们将紧紧抓住检察事业发展新的历史机遇,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各项部署,推动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加强检察工作的相关意见措施落地见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全县添彩,聚焦强化法律监督这个中心,坚守案件质量和队伍廉洁两条底线,明确“全国争先进、省内创一流、市县当标兵”三大目标,大力实施“政治强检、业务立检、人才兴检、文化育检、从严治检、夯基固检”六大工程,砥砺奋进,争创一流,为建设幸福美丽新景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在强化政治统领上体现新担当。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旗帜鲜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覆盖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着力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让政治建设更好引领业务发展,让业务工作更实体现政治要求。
二是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彰显新成效。按照县委六次全会部署,紧扣“三新一高”要求,围绕“3456”发展战略,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深化平安景泰建设,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积极参与县域社会治理,着力抓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拓展民生检察等重点工作,为景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是在深耕主责主业上实现新发展。坚持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细化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更新司法理念,深耕主责主业,敢于善于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认真落实公益诉讼法定责任,稳规模、提质效、拓领域,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景泰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展现新风貌。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重视骨干人才和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加强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能。扎实推进“三抓三促”和“铸魂强基、扛旗争先”行动,整肃纲纪、锤炼作风,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忠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铁军。
潮平岸阔天地宽,风正扬帆正当时。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旗帜鲜明讲政治,砥砺奋进谋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景泰贡献新的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