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景泰县人民检察院 365bet官方博客_足球365官网是哪个_百特365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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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报告

        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时间:2021-12-16 16:16: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520日在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景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进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总基调,主动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景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法律监督定位,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突出务实担当,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2019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878件,办结828件,结案率为94%。

        一、立足服务中心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三大攻坚战”,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实施“六项重点工作”,全力提升服务大局成效,构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全县中心工作的新格局。

        ——扎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紧紧围绕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案件,共提前介入引导取证6件,批准逮捕7件7人,提起公诉2件2人。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注重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化解矛盾纠纷44起。严格贯彻“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23件,有效回复率100%。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1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万元。扎实做好重要节点的维稳工作,近年来保持重大敏感时期进京赴省涉检“零上访”的良好态势。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全力投入专项斗争。发现和受理涉黑涉恶线索9件,全部移送公安机关,其中6件查实,3件查否;发现“保护伞”线索22条,全部移送市检察院和县纪委监委,其中17件核结,5件正在核查。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5件86人,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7件101人,追加逮捕4人,追加漏犯7人、漏罪1起。依法办理了以赵某某、范某某为首的2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铲除村霸、街霸2个,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扎实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立足检察职能,强化脱贫攻坚工作司法保障,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全力维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司法保障工作。共批准逮捕危害农村稳定的案件23件66人,提起公诉33件78人,纠正漏罪3件,纠正漏犯7人。受理起诉侵害贫困地区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案件16件16人,提供法律援助17人,对5名贫困在押人员建立了专门的台账和管理措施。积极开展脱贫帮扶工作,在开展帮扶工作中主动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宣讲救助政策,对因交通事故导致瘫痪在床的建档立卡户吴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佳国家司法救助案例”。为帮扶村协调落实项目2个,向喜泉镇中心村捐助3万元用于维修渠道,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扎实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原则,充分发挥惩治、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县工商联会签印发《关于服务非公企业加强协作配合的规定》。对非公企业涉罪人员不批准逮捕3件3人,审查起诉涉营商犯罪13件14人,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2件3人,办理涉营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件。积极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走访中、小、微型企业150家,共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线索16件,其中,5件与相关单位进行了协调解决,11件为咨询类问题线索,均已答复办结。

        ——扎实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综合运用两法衔接、公益诉讼、行政检察等职能,助推绿色景泰建设。摸排生态环保领域线索4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件,对景泰县盛源矿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范某某非法采矿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开展调查9次,审查行政执法单位查办案件61件,办理涉环境保护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件。监督立案环资犯罪案件3件,批准逮捕3人,起诉2人。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联合县水务局成立领导小组,签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和协作机制,摸排“四乱”线索17件,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恢复耕地154.86亩,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52.1公里,拆除非法建筑2830平方米,清理各类垃圾42.5万吨。

        ——扎实推进社会治理。坚持把司法办案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深入分析社会治理薄弱点和风险点,通过专题调研报告、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积极为提升全县社会治理效果水平提出对策建议。向县委、县政府报送专题调研报告4份,均得到县委书记批示,县政府积极采纳,在全县启动非法借贷、非法采砂、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等整治工作。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9份,均已收到整改回复。

        冠疫情发生后,我们迅速把工作重心调整到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上来,扎实做好自身防控,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情犯罪,组织党员干警参与社区一线防控工作,积极为全县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业,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与新期待,不断加强检察监督力度,提升监督效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贯穿到司法办案全过程,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办理提请批捕案件149件277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320件518人。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监督立案17人,同比上升70%;监督撤案10人,同比上升11%;纠正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形12次,同比上升11%;纠正漏捕4人,追加漏犯7人,提前介入侦查机关重大案件21件,提出引导侦查意见157条。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起抗诉3件3人。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件,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0件,向相关监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件,办理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16件。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力减少社会对抗,对主观恶性较小、无社会危险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61人,不捕率22%;不起诉108人,不诉率30.2%;开展刑事和解10件17人。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办理案件236件28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78.4%,切实提高了办案效率。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坚持有诉必理、有错必究,办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和民事执行活动、审判程序违法等案件20件。其中办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案件11件,提请抗诉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做实行政检察的新理念新要求,聚焦食药安全、生态保护、国有土地使用、城市执法等领域,积极开展行政监督案件线索筛查,加强与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协作配合,共同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配合的规定》,推动行政检察工作往实里做,往深里走。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2件,其中,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18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件,相关单位均已采纳。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积极主动向县委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党委人大支持,邀请人大代表调研观摩我院公益诉讼工作。严格执行诉前程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刚性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件,对1起重大案件进行公开宣告送达。办理的景泰县308省道沿线企业露天采矿案,被评选为甘肃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九大典型案例之一。积极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共同推进公益损害问题及时有效解决,从全县11个乡镇136个行政村8个社区聘任144名公益保护监督员,举办了公益保护监督员培训班,全年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共47条,立案46件,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能力,形成检察与行政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三、深入推进基础建设,优化检察工作质效

        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注重打造工作特色亮点,全面提升检察工作影响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市检察院改革要求,细化任务举措,顺利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全院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2个精简为5个,精简幅度为58%。建立批捕、起诉、诉讼监督一体化、类案办理专业化机制,构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和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7次,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196件,占24.7%

        ——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更好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充分发挥检察服务职能。积极融入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打造以“云桌面”系统为基础的检察工作网、局域网,配备了案件管理小书记员管理系统、巡逻车和电子卷宗编目软件系统,充分运用“检务通”软件逐步实现网上办公,依靠利用大数据信息化科技手段,提高办案效率。

        ——打造品牌亮点工作。依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全力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形成集司法救助、医疗救助、心理救助、法律服务于一体的被害人救助体系,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7人,选聘法治副校长4名,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10场次,受教育学生及家长达3000余人。从严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批准逮捕9件17人,提起公诉8件9人;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批准逮捕3件5人,对审查起诉的9件16人,均作出不起诉决定。全力把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联合多部门制定了《景泰县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切实预防未成年性侵案件。针对此类案件,以案说法,拍摄了微电影《她的房间》,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宣传营造氛围。

        四、加强干部素能建设,打造一流检察队伍

        紧紧围绕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征程,以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引领,强化机关党的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集中读书班,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22期,干警交流学习心得4次,举办先进典型事迹宣讲会、专题党课、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对照党章找差距等活动,引导干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报告重大事项15件,向上级检察机关报告重大事项20件,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全面开展“双一流”创建活动,学习先进经验,培养业务骨干和专家型人才,提升队伍整体素能。共组织参加各条线业务培训31人次,依托网络平台培训96人次,视频培训35场(次)。对重大案件及涉黑涉恶案件举办观摩庭3场(次)。健全检学共建、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机制,推行“检察官教检察官”模式,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11次。运用“检答网”、检察教育培训网络等业务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干警专业能力。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健全学习教育体系、责任落实体系、检务督察体系。常态开展检务督察工作,加大检察办案督察、任务落实督察、纪律作风督察等工作力度,切实提振队伍精气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共开展检务督察12次,开展警示教育11次,廉政谈话9次,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五、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让外部监督成为推动检察工作良性发展的强大动力,常态开展检察工作报告、检务公开等活动,自觉改进工作,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民主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向人大代表汇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建议,并及时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办理情况进行反馈。市、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对我院扫黑除恶、公益诉讼、宪法宣誓、“七五”普法等工作专题视察调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人民群众走进检察机关,参加检察开放日、公诉观摩庭、公开评议案件等活动7场次。坚持向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提高检察宣传的覆盖面,畅通了解检察动态渠道,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打造阳光检务工程为抓手,强化检务公开,认真落实案件信息主动推送要求,依托业务系统,向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等推送程序性信息438条,有效保障其知情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案件信息公开网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公开法律文书369份,通过微信公众号“景泰检察”发布信息580篇,增强了工作透明度。高度重视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回应和妥善处置涉检网络舆情,发布重大案件信息21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自觉加强内部监督。组织开展“法律监督质效提升年”活动,坚决补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监督弱项,增强法律监督质效。每月印发《案件质效通报》,每季度印发《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通报》,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全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6次,评查案件704件,督促整改瑕疵案件2件,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景泰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司法办案质效有待增强;三是服务经济发展、参与社会治理方面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还有差距;四是检察队伍还不能够完全适应工作发展,队伍建设的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和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之年。做好今年检察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检察担当。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突出“强监督、塑公信、铸检魂”这一主题,不忘检察初心、履行好维护政治安全、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重视民生检察、服务发展大局的职责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好新景泰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政治引领上体现新担当。以巩固、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抓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检察工作紧紧围绕民生、精准反映民意、全力维护民利,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始终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行使。

        二、主动融入大局,在服务大局上贡献新力量。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方位提高检察工作在发展大局中的贡献额度。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办案打击,固化治理机制,强化诉讼监督,在促进扫黑除恶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上实现新突破,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强化涉农检察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坚持履职和帮扶并举,为确保实现全县整体脱贫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

        三、强化法律监督,在守护公正上做出新成绩。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创新举措方式,提高诉讼监督刚性,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全过程监督,全面推进法治景泰建设。着力加强对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有针对性地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资源等重点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探索建立行政监督、检察监督、监察监督衔接配合新模式,凝聚全社会维护公共利益的合力。充分发挥追诉、诉讼监督、司法审查综合效能,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人才培养,在队伍建设上迸发新活力。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检察队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始终坚持把检察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政治建检和素质强检相结合,积极创设素养、能力提升载体,全面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司法办案能力、综合素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扎实深入开展作风专项整治和规范司法行为综合治理,全力推进正风肃纪,确保检察队伍政治可靠、作风过硬。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时不我待的奋进姿态,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履职尽责,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体现检察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更多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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