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3日在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景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进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检察工作发展历程中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艰巨任务,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依靠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秉承“崇法、敬业、清廉、致公”的景检精神,履职尽责强监督,担当作为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助推平安景泰建设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抓住事关和谐稳定、影响群众利益的社会问题,多措并举、综合治理,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今年以来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6人,同比上升19.4%;提起公诉315人,同比上升1.9%。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把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故意杀人、重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等侵财性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涉众型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共批准、决定逮捕62人,提起公诉84人。依法从重从快逮捕、起诉了魏某某故意杀人案,涉及51名被害人、涉案金额达3845.7万元的张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项某某利用网络QQ游戏实施诈骗案等。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创新。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无社会危险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44人,不捕率为29.9%;不起诉81人,不诉率为20.3%。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4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设立全市唯一一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站”,形成集询问、检查、疏导、救助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4人,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71场次,受教育学生及家长达15000余人。拍摄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传片《在路上》,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宣传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力。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公开案件程序信息448条,重要案件信息13条、法律文书365份。努力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2件次,向2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资金10.76万元。坚持“五到位”工作方法,建立案前风险评估预警、案中检调对接、案后公开审查说理一体化机制,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8件,息诉民事案件14件,对不服不捕不诉、不支持监督申请释法说理19件。扎实做好重要节点的维稳工作,近年来保持重大敏感时期进京赴省涉检零上访的良好态势。
二、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工作
坚持把聚焦服务中心大局与聚焦检察主责主业有机结合,紧盯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社会稳定等中心工作,通过开展重点工作和专项行动,增强检察服务效果。
——发挥职能保障脱贫攻坚。围绕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危害农村稳定的犯罪10件13人,提起公诉26件40人。加强对脱贫攻坚领域案件的诉讼监督,纠正漏罪2件,纠正漏犯3人,提起抗诉3件,纠正适用法律错误案件1件。对精准扶贫户上门开展法律服务43人次,提供法律援助4人,为贫困户被害人主动争取司法救助金2.76万元。全力做好帮扶工作,帮助冯家水和漫水滩村17户建档立卡户脱贫,帮助实施项目3个,项目资金100余万元,捐赠9万元帮助发展集体经济,为困难党员和贫困户送去大米、清油等生活用品。
——加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原则,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职责,共批准逮捕侵犯产权类犯罪3件3人,提起公诉8件10人。刑事申诉立案复查1件,损害产权民事诉讼监督13件。妥善处理涉产权经济犯罪案件,做到既严格依法办案,又尽可能防止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依法对涉案企业人员不批准逮捕1人,不起诉2人。帮助企业建立风险防控机制,主动问需企业,与工商联制订了《关于服务非公企业加强协作配合的规定》,召开联席会议2次,深入企业走访宣传12场次,编印发放《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法律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2个。
——加强监督促进绿色发展。积极参与全域无垃圾、拆违治乱、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百日”整治等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共受理涉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1件6人。加强与公安、环保、国土、水务、林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成立联合工作组,对企业排污、破坏耕地、非法采矿等问题进行监督,审查线索52件,共同开展调查18次,建议移送案件2件8人,监督立案1件7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推进,召开1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讨论案件,组建专门办案组,实施“侦捕诉”联动、备案审查、包案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各机关协作配合,增强打击合力。共批准、决定逮捕涉黑涉恶犯罪4件5人,提起公诉4件13人。开展线索“大排查大核查”行动,对21件涉众、敏感、多罪名的重大刑事案件进行“回头看”,有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依法从重从快逮捕、起诉了涉黑涉恶犯罪的张某某等4人寻衅滋事案,卢某某等6人赌博、寻衅滋事案。
——着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突破口,围绕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做好“党委重视+自我发力”、“机制探索+制度保障”、“督促履职+跟踪问效”、“执法办案+宣传引导”四道加法,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装上“力量引擎”,突出“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立案22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件,监督整改行政违法行为17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已判决1件。通过公益诉讼,我县在全市首例公开挂牌拍卖采砂权,杜绝乱采滥挖,促使全县采砂行业管理规范化。
三、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公信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深耕监督主责主业,努力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严把“四关”,即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3件10人,监督撤案 10 件10人,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犯3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次。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发挥抗诉的刚性监督,对确有定罪不准、量刑失当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件,法院已改判1件;通过量刑环节强化事前监督,提出量刑建议275条,被法院采纳216条,采纳率78.5%。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不断拓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监督领域,坚持有诉必理、有错必纠,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14件,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3件。重点对民事判决、裁定和非诉法律文书执行过程中的违法情形及执行财产处置、保全措施不当等进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件,助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
——强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面强化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刑事执行业务,书面监督纠正看守所监管违法情形9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情形12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13人,变更强制措施10件10人,对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监督纠正1件1人,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2件。
四、深化司法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坚定改革的政治定力,积极探索、攻坚克难,以改革促进司法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行独任检察官+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办案模式,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独立办案、承担责任。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一线案件,今年以来共办理案件126件,人均42件。强化监督制约,召开检委会15次,检察官联席会20次。强化员额检察官管理,制定相应的业绩考核评价办法和案件质效通报制度,从考核模式、评价指标、权重分配等突出精准监督、精品办案的评价导向,增强办案人员的规范司法意识。
——完善推进司法体制配套改革。以优化职能配置,推行扁平化和专业化管理为主线,综合考虑业务划分,拟实行“3+2”内设机构改革模式,即3个业务部门和2个综合部门。在上级院的统一组织下,建立符合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职业特点的管理体制,完成员额检察官晋升、书记员招录、人财物统一管理等任务,各项职业保障政策逐步落实到位。
——统筹抓好其他改革任务。继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检察实行“捕诉合一”,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防范冤假错,依法提前介入侦查案件12件,退回补充侦查65件。落实轻微刑事案件速裁和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适用简易程序审查案件253件,占受理案件的70.9%;对犯罪情节轻微、被告人认罪认罚作出相对不起诉67人。
五、以“三化”建设为目标,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把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司法为民、履职尽责、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2期,干警交流学习心得4次。加强党组领导能力建设,落实“三重一大”会议决策制度,召开党组会议25次。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全方位开展“12356”党建引领强监督行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从严治检管检,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各项廉洁从检规定,开展警示教育15次,廉政谈话8人次,管好干警的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
——加强业务素能提升。把学习培训作为开阔干警视野、提升执法能力的重要途径,共组织参加各条线业务培训31人次,开启“互联网+检察教育培训”新模式,依托网络平台培训68人次。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举办观摩庭3次,其中常德伦贪污案获全市优秀公诉观摩庭二等奖。广泛参加检察系统各类业务竞赛,8名干警获得省市业务标兵和办案能手称号。提升规范化办案水平,开展案卷评查289件。针对本地突出犯罪类型召开法律适用研讨会,提高法律适用能力。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持续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大宣传大调研大信息工作格局,继续巩固“两微一端”新媒体宣传矩阵,向社会推送宣传文章260篇,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120篇,发表调研文章14篇,完成省级课题1个、市级课题4个。发扬创先争优精神,重视先进典型培养,有2个集体被县委和上级院表彰,13个个人得到表彰,其中1人被记二等功、2人被记三等功。推动信息化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办案数据网上生成、办案流程网上监管,应用“检务通”APP,方便快捷地对检察政务进行掌上处理。
——坚持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自觉接受党委的绝对领导,重要部署、重大举措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认真执行县委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情况,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进一步密切联系代表委员,开展征求意见、上门走访、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把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向代表委员赠送《检察日报》,让代表们更加了解和关心支持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景泰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景泰县人民检察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的不足:一是检察职能发挥与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还有差距,服务创新举措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的新要求,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仍较薄弱,需要进一步提升监督刚性,增强监督质效;三是办案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四是检察队伍素质还需要持续加强,业务领军和专业性人才较为缺乏;五是科技强检工作还需要不断创新方法,智慧检察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一定认真研究,着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和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之年,做好今年检察工作意义重大。我们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实际践行好“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高检院、省、市院工作部署,围绕全县奋斗目标,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强化智能化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承担起新时代人民检察事业的新使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为建设幸福美好新景泰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第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在大局中审视、研究和谋划新时代检察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履职尽责,围绕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切实找准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二,顺应人民生活需要,持续提升民生检察工作水平。突出打击重大刑事犯罪及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人们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突出打击涉众型金融犯罪,维护资本市场和安全运行;突出打击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犯罪,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加大对校园欺凌等各类涉及校园犯罪活动的预防和打击力度,努力为青少年营造和谐安全的成长环境;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以及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景泰、法治景泰建设。
第三,深化各项检察改革,强化检察机关监督主责主业。认真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总目标,完善绩效考核动态管理;积极应对改革,落实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改革规定;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认真开展对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和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积极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加强人权法治保障,解决执法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现代科技应用,推进“智慧检务”建设。
第四,坚定不移从严治检,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赖的检察队伍。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两个责任”,用好“四种形态”,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正风肃纪。注重培养干警的综合素养能力,努力将检察队伍打造成公正司法的示范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公共利益的代表者。
各位代表,新时代,春潮涌动;新征程,步履铿锵。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新的起点上做好检察事业奋斗准备,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真正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为加快建成“政治清明、经济提振、文化繁荣、生态改善、民生保障、社会和谐”的新景泰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