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公益五周年丨综述篇⑤】多措并举 凝心聚力护公益——景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5年综述
时间:2022-07-23 17:33: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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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的五年,是收获满满的既往节点,更是朝气蓬勃开启崭新篇章的闪亮起点。五年间,景泰县检察院坚守公益司法保护职能定位,抓重点、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办案数量逐年增加,案件范围不断拓展,办案质效稳步提升,为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景泰提供良好法治保障。共摸排线索268条,发出检察建议23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通过办案,保护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约3000亩,清理河道240余公里,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220余吨,督促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46万元。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持续跟进监督”理念,积极有力促进行政机关发挥主动纠错机制作用,以磋商或检察建议等非诉方式协同行政机关开展前端治理,推动98.7%的案件在诉前环节得到解决。并把“回头看”作为“规定动作”,从诉前程序到提起诉讼再到判决执行,环环相扣持续跟进,努力让公益受损得到恢复。同时坚持从个案办理,延伸到类案和区域治理,制发社会性综合治理检察建议5份,并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和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明确履职重点,多次邀请省、市、县人大代表听取汇报并视察观摩公益损害案件整改现场。二是主动要求上级指导把关。对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省、市检察院汇报,准确把握办案方向和工作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三是自觉压实工作责任。院党组把公益诉讼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配齐配强人员,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出台实施方案和办案细则;检察长亲自分管,重点环节直接协调,其他部门密切配合,法警跟进履职,配备技术设备,确保公益诉讼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建立外部线索移送机制。完善与行政机关联席会议、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打造“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林长+检察长”等协同治理模式,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办案,督促县水务局整改采砂乱象,成功拍卖6宗河道采砂权,在全市成为先例;先后与景泰县纪委监委、水务局等部门会签文件13件,对检察机关依法取证、诉前检察建议等方面予以支持;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检察院建立保护黄河生态跨区域机制。二是建立内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以公益诉讼部门为主导,公诉、控申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线索移送机制,移送线索20余条。针对范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从中挖掘非法开采破坏资源线索,建立“刑事检察+公益检察”办案模式,共同打击黑恶势力保护公共利益。三是畅通线索举报机制。深入辖区开展主题普法宣传50余场次,制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聘任160名公益保护监督员,举报培训班1次;在景泰融媒发布关于常态化征集线索的公告,在公益保护监督员微信群常态化发送信息,引导公众踊跃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收到举报线索55条,15人兑现举报奖励金。
聚焦生态环境,守护一方青山绿水。共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7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经法院判决全部支持。在疫情防控特殊阶段,针对魏某某捕杀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助力打好疫情防控狙击战。通过办案,督促整治排污、破坏河湖生态、滥伐林木、非法开采等问题,整顿矿山56个、养殖场3处,清理河道流域垃圾20余吨和农村生活垃圾10余吨,拆除河道违法建筑12余处。“308省道沿线企业露天采矿案”入选《甘肃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九大典型案例之一”。
整改前
整改后
聚焦食药安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始终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医疗卫生部门检查超市、食品小作坊、早夜市、药店、诊所、医院等230余家,针对农村红白喜事集体聚餐、中小学食堂卫生、网络餐饮隐患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6份,已全部整改回复。
聚焦公共安全,守护群众身边安全。办理侵占盲道、窨井盖破损缺失、干渠防护措施不到位、老旧小区改造“飞线充电”消防隐患等案件16件,督促行政机关排查各类市政窨井盖2984个,更换隐患窨井盖32个,翻修道路2公里,加设加固防护栏5公里。
聚焦文物资源,守护一方红色热土。联合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深入查看明长城、索桥古渡等文物遗址现场,立案16件,推动行政机关积极向国家文物局申请打造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并拍摄《古县文脉 检察守护》短片;针对福禄水红军烈士墓管护不力、烈士墓内安葬非烈士等问题,立案6件,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均被采纳整改;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英烈保护协作办法,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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