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6年10月26日在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景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进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我国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了新境界。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在景泰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为服务景泰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们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党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检察工作正确发展理念和司法理念。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六观”,自觉践行“六个有机统一”,巩固深化“三个强化”总要求,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性质和特点,明确检察权必须严格依法行使,必须受到监督制约,检察职能发挥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法律监督必须遵循法治原则和司法规律,深化了检察职能的认识,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六个并重”,促进了法律监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主动围绕党和全县工作大局尽职尽责,努力为景泰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了“打击破坏资源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健全和落实“两法”衔接机制,与公安、环保、食药、工商等部门紧密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形成打击合力。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10人,提起公诉20人。依法打击利用网络、电信等技术手段实施的诈骗、传销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7人,提起公诉9 人。从严打击利用招商引资、风险投资、融资担保等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4人,提起公诉10人。
——服务“三农”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把“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作为检察机关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着力在促深化、见效果上下功夫。涉农部门检察联络室、乡镇检察室、村检察联络室阵地建设更为规范,保障服务作用进一步显现。督促涉农部门通过白银市惠农政策信息网公开信息2.1万余条。受理涉农职务犯罪举报线索31件,立案查处原红水镇镇长马某某等涉农职务犯罪24件35人。把“双联”和“精准扶贫”作为工作落实年的重点,帮扶干部们从教育、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等现实问题入手,为所帮扶的边外村和冯家水村办实事和争取各类项目2个,落实资金190余万元。今年年初,与公安、法院联合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打击赌博违法犯罪“飓风行动”,重点打击利用扶贫资金参赌活动,以铁腕治赌的态度全面打响“精准扶贫资金保卫战”。期间,对此类犯罪共批捕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25人,有力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服务保障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按照部署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开展了以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为主题的“两好两促”专项行动,我院组成“法制宣讲团”对全县党政机关及乡镇开展宣讲活动46场(次),做到警示教育全覆盖。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和支持下,在全县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了规范司法、执法行为专项整治,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政务法治环境。同时,不断深化“两联系、两促进”工作,巩固服务阵地、推行按需服务,协调发改、财政及项目实施单位向检察机关报备重大项目23个,并开展同步监督。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在县工商联设立检察联络室,联系非公有企业5家,强化了对非公有企业的保护措施。对破坏项目建设、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刑事犯罪提起公诉2件7人;查办涉及企业发展和项目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10人。
我们牢固树立维护社会稳定观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在深化平安景泰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坚持把社会大局稳定放在首位,紧紧围绕公共安全、社会治安新动向、新问题,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和公诉职责,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年来,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59人,提起公诉1298人,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深入贯彻“宽严相济”方针,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政策,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和负面影响,对罪行轻微、社会危害不大、被害人愿意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捕40人,不起诉60人。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认真落实涉罪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政策,建立观护基地1个,依法不批捕19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并加强对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不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共依法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163 件(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实施司法救助2件3万元。对申诉人反映强烈和社会影响较大的2起申诉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
我们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保持了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切实发挥“反腐尖兵”作用,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职务犯罪,重点查办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五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3件8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40件55人,渎职侵权案13件3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314.8万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下,查处了大唐电厂景泰发电厂王某某私分国有资产,陈某、武某某、王某某玩忽职守等一批大案要案。所办案件中,贪污贿赂犯罪大要案占72%,渎职侵权犯罪大要案占92%,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有11件,千万元以上的1件。查处县处级干部6人,正科级干部5人,副科级干部9人。继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共开展预防调查14项,预防咨询50次,警示教育244场;剖析典型案例51件,提出检察建议51件;为有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79次。
我们牢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统筹推进诉讼监督工作,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严格执行修改后三大诉讼法和诉讼规则,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47人,监督侦查机关依法立案,对不当立案的65人监督撤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7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3件。我们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脱漏管等专项检察,针对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建档不全、执行制度不严等问题进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书3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建议收监7人。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47件,提出抗诉2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对一起国家机关怠于履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案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逐步形成多元化民事行政监督格局。
我们坚持不懈强化自身监督,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改,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迈上新台阶。全面推进案件管理机制,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运行,电子卷宗系统全面上线,形成了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的管控模式。共接收案卷1443册,制作电子卷宗2477册,运用系统审核法律文书和对外移送案件1369件,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129份,律师阅卷网上预约18件(次)。深入持久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导向,主动揭短亮丑,全面落实整改。组织逐案排查,对2013年以来所办994件案件全部“回头看”,发现9个方面32项司法不规范问题。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重点抓整改落实,坚持即知即改、边查边改。开展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涉案财物处置、同步录音录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久拖不决案件、法律文书制作、司法作风形象等7个方面的集中治理,更加重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高了刑事涉案财物管理,严格了司法办案程序,规范了司法办案行为,提高了办案实效。
我们坚持以主动、坦诚姿态与社会沟通,全面实施阳光检务,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按照“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要求,开通了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通过互联网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08件,公开诉讼文书21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3件。建成了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学生代表等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使社会各界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我们坚持从严治检、从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取得新成就。
——全面加强机关党建。扎实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实践活动和学习教育,以“工作落实年”为契机,以院党组建设为重点,忠实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着力加强党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加强检务督查,积极参加全市检察人员“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的封闭式集训,执行检纪更加严格,检风明显好转。
——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派员参加高检院、省、市检察院组织的培训 204人(次),选派业务骨干43人(次)到省内外先进地区学习观摩。推行35岁以下年轻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组织开展庭审观摩等岗位技能和业务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干警业务技能水平。先后有10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8人获得各类专业证书和资质,5人被市院记个人三等功,10余人获得其他市级以上奖励,我院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市委“巾帼文明岗”和景泰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积极开展检察宣传工作,五年来,在国家、省级以上媒体刊登宣传稿件142篇,在《人民检察》、《陇原检察》、《白银检察》等刊物发表调研文章43篇,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社会影响力。
——不断提升检务保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下,落实了人均1.6万元公用经费保障,2014年完成了“两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现已验收达标。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先后建成了视频会议、远程接访、检务公开和分级保护等系统,加大对侦查取证设备、通讯设备等现代装备建设力度,更加夯实了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的历程,景泰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法律监督更加凸显,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司法公信力持续提高。我们能取得这些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有:在服务党和工作大局上,个别干警大局意识不强,工作融合不够,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上,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监督力度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司法规范化建设上,个别干警司法理念存在偏差,一些陈旧观念和司法陋习根深蒂固,司法规范化意识有待持续强化;在检察队伍和基础建设上,检察队伍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的要求,特别是专业骨干和信息化人才缺乏,整体素能和科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解决。
“十三五”时期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今后五年,是“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也是人民检察事业发展新的历史机遇期,我们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准确把握检察规律,以更务实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公执法、履职尽责,推动全县检察工作实现新的更大发展。“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总依据,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总任务,以“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一体建设”为总布局,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检察职责,深入推进“3521”工程建设,努力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检察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奋斗目标,加快景泰实现工业大县、农业强县、旅游名县的步伐。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平等保护国有经济和非公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惩治为官不为玩忽职守、违背法律滥用职权等失职渎职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更加有力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查办案件与规范司法行为并重;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措施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合法权益并重;打击经济犯罪、查办职务犯罪与挽回经济损失并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并重;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期待和平安需求,增强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新形势下对严重刑事犯罪从快从严打击,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更加重视在检察环节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降低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坚决遏制腐败犯罪滋生蔓延势头。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突出查办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坚决惩治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坚决惩治侵吞、窃取、骗取、挪用国家资金以及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不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运用好“保民生、促三农”、“两联系、两促进”、“两好两促”等专项行动积累的经验,依托我县警示教育基地,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常态化,不断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辐射面和影响力,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和氛围。
四、切实增强法律监督职责。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切实提高监督能力。认真落实修改后三大诉讼法,重点监督纠正立案不当、插手经济纠纷、非法取证、量刑畸轻畸重问题;持续监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判处实刑未执行、财产刑未执行、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等问题;不断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公益诉讼等方式,加强对裁判结果、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增强监督效果。做到既规范监督、理性监督,又敢于监督、依法监督。
五、坚决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已全面推开,我们将高度重视,把抓改革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按照高检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甘肃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改革配套方案,正确处理好领导干部检察官入额和办案问题。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等改革,坚定信心,知难而上,促进司法公正。
六、更加注重自身建设提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整治“四风”和司法作风重点问题,抓住司法办案能力水平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明显差距,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先进经验,强化岗位练兵,提升整体素能,培养业务骨干和专家型人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中,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十三五”开局之年,景泰检察工作已经站在新的起点,我们将紧紧抓住历史机遇,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勇于创新、奋发进取,全面推进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努力为全县建设“政治清明、经济提振、文化繁荣、生态改善、民生保障、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