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切实增强案件办理透明度,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3月2日下午,景泰县检察院对一起虐待案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案件。
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听取意见的过程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并详细说明了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及程序适用等内容,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和法律后果。同时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的意见,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具结内容均无异议,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当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检察技术人员第一时间将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录成光盘,经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承办检察官确认无误后,按照“一案一光盘”原则统一封存,交由承办检察官依法保管归档。
下一步,景泰县检察院不断细化工作举措、办案流程等内容,切实提升释法说理、证据采信、量刑建议等综合能力,落实好、推广好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全覆盖,让“在镜头下办案”成为常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化、实质化,提升认罪认罚案件的办案质效,让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住程序和时间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