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为民服务司法理念,做实检察服务大局工作,近年来景泰县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立足工作实际,不断优化服务水平,拓展服务职能,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服务效果,坚持打造便民、为民、利民的检察服务窗口,营造法治清明、群众安宁、社会和谐的社会环境,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贡献检察力量。
依托智慧检务,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积极打造“智慧检务+文明接待”工作模式。先后设立控告申诉、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民营企业绿色服务、弱势群体等检察服务窗口,开通案件查询、信息公开、网络举报投诉等智能服务渠道,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群,监督权。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畅通群众举报反映渠道,有力回应群众所需所盼。坚持文明接待“一种原则”和耐心、细心、热心“三个要求”,以“零距离”“面对面”的沟通方式,了解群众最关心,最紧急的问题,切实当好群众诉求的倾听者和急难愁盼的解决者,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复。近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368人,来信64件,来电58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均为100%。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在维护环境、食药、国有财产、国有土地、英烈保护等领域安全上下功夫,成立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中心,主动与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对接,依托“码上反映、马上办理”民情直通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平台,搭建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办理通道。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两微一端”、抖音视频等方式,广泛宣传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相关政策以及线索举报奖励措施,提高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可管、人人愿管的公益举报氛围,凝聚公益问题治理合力。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挂牌以来,累计开展下乡入村政策宣传13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00余条,收到各种举报线索30余条。
坚持案结事不结,促进救助效果最大化,联合县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一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线索互移、信息共享、对策共商、帮扶共举的工作机制,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工作新格局。为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重点救助群体给予更多政策上的倾斜和救助保障,保证特困群众及弱势群体得到最大程度上的救助帮扶,以最优的救助效果彰显司法正义。近年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8件,涉及精准扶贫户11户,未成年7户,残疾人9户,发放司法救助金51.9万元,落实社会救助3.9万元。
充分发挥领导“头雁”作用,将院领导带头接访、办理信访案件作为听民意、解民忧的重要途径,对多次访、多头访、越级访的信访案件坚持院领导带头接访,对首次信访的刑事申诉案件、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刑事立案监督案件以及历史积案、倒流信访案件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办理制度,促进案件首办化解。进一步强化检律协作,完善律师值班制度,积极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常态化机制,以律师“第三人”的角度,明法晰理,引导建言,弥补检察机关“一家之言”的短板和不足,形成“检察机关能动引导,律师积极参与,群众主动接受,矛盾有效化解”的信访工作格局,增强群众对检察办案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近年来,院领导带头接访群众35人次,包案办理疑难复杂案件7件,开展当事人矛盾纠纷化解30余件,有效降低了重复信访率,为维护县域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对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主动开展公开听证,畅通群众表达渠道,广泛听取民情民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委会代表等社会人士参与检察听证,以“看得到”、“听得见”的形式,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坚持在听证中阐释法律,在说理中辨明是非,通过向信访人释明法律适用的原理,让信访人更加理解并接受检察办案结果,实现以检察“公理”讲正义,以社会“民理”解纷争,促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最大化。近年来,共办理控告申诉案件110余件,组织公开听证17件,其中人大代表参与听证6次,政协委员参与听证2次,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9次,收到听证员意见建议6份,听证员意见采纳率100%,群众对案件办理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