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检察院举行
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检察听证
为进一步践行落实“少捕慎诉慎押”,“以人民为中心”的刑事司法理念,11月11日,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的年某、贺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辩护人、侦查机关代表等参与听证,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任永和主持听证会。
听证会上,会宁县人民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任永和介绍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的意义和规定。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就犯罪嫌疑人年某、贺某涉嫌盗窃罪的犯罪事实、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律依据、拟处理的意见、理由及听证会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阐述。
侦查人员就侦查经过和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退赔等情况作了介绍。
辩护人就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主观恶性等方面发表发表了辩护意见,提出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五名人民听证员针对该案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羁押必要性等焦点问题向检察官、侦查人员和辩护人进行了提问。随后,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该案事实已查清、证据已固定,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将有利于其更好回馈社会。并表示人民检察院以不公开听证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的适用进行认真审查,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彰显了司法温度。
据悉,这是会宁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
“通过这次不公开听证会,我们看到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越来越透明,越来越规范,通过参与这次检察听证活动,对检察机关的职责和职能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的温情一面 ……”参与听证的会宁县人大代表说。
会宁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听证会,既有助于增强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又有利于降低羁押率,促进矛盾化解,传递司法温度,更好地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张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