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其主要职权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会宁县人民检察院现内设5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会宁县人民检察院现有编制38人,其中: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4人、工勤编制4人。实有干警37人,其中: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人员34人、工勤人员3人。检察人员分类情况:入额检察官11人,检察辅助人员16人,司法行政人员5人,司法警察2人,工勤人员3人,另有聘用制书记员15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1250.1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941.17万元,比2020年减少3.75万元,下降0.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较上年941.17万元,较上年的969.97万元减少28.80万元,下降2.97%而结转结余资金308.96万元,较上年的283.91万元增加25.05万元,增涨8.82%,两者相加后本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当年的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1.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8.96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250.1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指出预算969.97万元,比2020年减少3.75万元,下降0.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较上年941.17万元,较上年的969.97万元减少28.80万元,下降2.97%而结转结余资金308.96万元,较上年的283.91万元增加25.05万元,增涨8.82%,两者相加后本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当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主要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134.7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6.6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2.8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1.1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771.1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7.20万元,增涨9.55%,其中人员经费增加63.94万元,增涨的主要原因是:1.2021年我院新增两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2.2021年因为正常晋升等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7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96.00万元,减少36.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压缩了我院两个项目的经费,其中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减少44.00万元,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减少52.00万元。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我院2021年未做出国安排,故此项数据和上年度一样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9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1万元,增涨5.38%,增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新增干警2人,公务接待费核定数额增加,在实际开支中我院继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实现厉行节约常态化,继续压减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00万元,增长23.0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4.00万元,下降35.9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我院公务用车逐年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的维修费和燃油费大幅减少;2.2021年我院计划更换报废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处购置费增加。
4.培训费9.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77万元,下降23.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受疫情影响,上级院举办的业务培训方式主要以线上为主,导致培训费减少。
5.会议费4.5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50万元,下降1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厉行节约常态化,继续压减会议费的开支。
6.机关运行经费85.5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7.99万元,下降40.4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检察综合业务保障经费结转较多,本年度省财政安排资金由72.00万元较少到20.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7.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7.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913.9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36平方米,价值246.01万元,业务用房6969.72平方米,价值2695.48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价值105.47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325.22万元。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27.11万元,主要为检察工作网配套输入输出设备、检察公开听证系统、公务用车、办公家具等,均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0〕6号工作要求,我院自评工作由办公室统筹,相关业务部门组织自评,所有预算项目、基本支出和公用经费全部纳入自评范围,包括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两个支出项目。
1.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72万元,结转结余7.18万元,全年预算数79.18万元,全年执行数56.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2%。绩效目标完成有效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行和司法办案需要、机关食堂等服务工作;提供了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便捷化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干警合理需求;进一步强化节约意识,杜绝浪费。
2.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年初预算194万元,结转结余183.08万元,全年预算数377.08万元,全年执行数377.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2020年我院保质保量受办理各类案件,依法办理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34件,发出检察建议68次,完成检务云桌面建设项目1个,完成检务保障系统升级项目1个。产出指标稍有偏差,一是办理立案监督案件数、发出检察建议数、提出抗诉案件数指标受社会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比预期偏低,立案监督案件数有所上升;二是办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数受社会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比预期有所下降,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同比下降1.21%。
我院2020年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平稳良好,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县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融入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中心大局工作,围绕“塑公信”年度工作主题,抓政治建设、抓业务发展、抓服务保障、抓自身建设,多条线作战,全方位创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 个,涉及财政支出17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7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00万元。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0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会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