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级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其主要职权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是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单位。编制人数113人,实有在职人数108人。设有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刑事执行检察局、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案管办、未检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本院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1个,系白银市检察官培训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9.0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18年的1691.17万元增加677.87万元,增长40.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加大了对检察业务的办公经费及项目经费的保障力度。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6.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1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2369.0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11),比2018年的比2018年的1691.17万元增加677.87万元,增长40.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法三类定额标准提高,2019年将省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人员经费增长。2018年结转的22.12万元资金纳入预算。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2021.3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66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4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2346.9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941.92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 250.75万元,增长 14.83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法三类定额标准提高,人均公用经费保障力度呈逐年上升趋势。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40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2.36万元,增长6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检察业务工作重点保障公益诉讼、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及加大对涉法涉诉刑事被害人救助力度。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1个,主要是:2019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28万元,用于保障检察机关办案及装备费用支出。
(2)保障运转经费 1个,主要是:经过一年的经费运转情况,经省检察院和财政部门综合测算,调整经费机关保障运转经费安排17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及委托业务费。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2018年、2019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5.73万元,2018年为5.72万元。增长0.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法三类定额标准提高,人均公用经费保障力度加大。由于预算不确定因素较多,比照上年公务接待批次72次,人次1050人,在不超出预算的情况下2019年尽量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54万元,2018年为14.4万元。增长0.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益诉讼取证调查难度增加了公务用车的燃油消耗及车辆耗损。
(四)培训费5.46万元, 2018年为5.45万元。增长0.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检察业务培训力度加大。
(五)会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未变动原因:2019年未安排会议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326.33万元,2018年为196.71 万元,增长6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招聘书记员23人,机关运行经费人均消耗量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19年计划征收38万元。其中: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38万元计划上缴国库。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3.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3.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935.945225万元。其中:房屋11,557.00平方米,价值1,779.7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484.00平方米,价值894.86万元:业务用房5436.84平方米,价值911.3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辆,价值287.8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价值377.37万元。
2019年白银市检察院拟新增资产823.93万元,其中:
(1)用于行政办公类的通用设备及办公家具预计申请新增购买68件1191376元。新增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法警训练;
(2)用于履行职能和事业单位的新增资产7047874元。
一是新增执法执勤用车1辆,预算180000元,主要由于我院现有车辆达到报废年限,不能继续使用。
二是新增后勤服务及其他资产2004351元,主要用于购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设备以及检察文件建设新媒体工作室建设需要的通用设备。
三是新增白银市智慧检察暨检务云项目资产4863523元,该项目系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批复立项并配套地方性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类项目,批复文号市发改投资[2016]254号。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我院无涉及部门绩效评价的项目。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执法执勤用车: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是指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用于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与预防、侦查监督、提起公诉、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案件裁决裁定监督、控告申诉、民行行政诉讼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执法办案职能的专用机动车辆。
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专指本单位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