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听证解开申诉人的“法结”和“心结”
2021年4月12日,申诉人(系原审被害人)权某某对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作出的判决不服,向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入室盗窃金银首饰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2020年8月18日,徐某某趁权某某及其家人忙于操办喜事之际,混进平川区**小区权某某家中,窃取权某某家卧室内保险柜内现金人民币500元、一枚足金戒指、一个足金手镯、两条足金项链、两个足金吊坠、两副足金耳饰。后徐某某将所盗物品出售他人。所得赃款及盗窃所得现金,均被徐某某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挥霍。
本案由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平川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6日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徐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未向被害人退赔的经济损失,责令退赔。(本案还有其他被害人)
做实做细阅卷工作 找准案件症结所在
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承办人经审查申诉人提供的申诉材料,调阅案件侦查卷、检察内卷、法院审判卷宗,根据本案证据、有关法律原理,对本案存在的三个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说理,这三个问题也是申诉人不服法院判决的主要原因。为了打开申诉人心结,通过公开听证向其充分释法说理。
听证员专业解读 打开当事人心结
征得申诉人同意后,平川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6月4日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3人担任听证员。原审法官参加了听证会并详细阐释了审理判决情况。听证会上,申诉人充分表达了申诉理由和请求,案件承办人阐述了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听证评议后,听证员一致认为审判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检察机关对申诉审查意见成立,听证程序公正。同时,听证员就申诉人的疑虑及申诉请求进行释法说理:“对于刑事案件,客观的认定案件事实是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而借以认定事实的根据则是证据,本案中,通过审查现有全部证据,且根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审判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希望申诉人能够消除疑虑,相信法律。”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用心用情解开申诉人“心结”
2021年6月15日,案件承办人赴申诉人家中回访,了解申诉人最新动态,与申诉人谈心谈话,再次释法说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一线,消除申诉人对司法机关的偏见、解开申诉人的“法结”和“心结”,同时,也了解到申诉人再无上访的意愿。
兼听则明 在办案中普法
近年来,盗窃案件逐年上升,但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证据毁损、无法鉴定、被害人陈述损失金额与被告人供述盗窃金额严重不符等情形,故司法机关对盗窃数额的认定,也一直被害人的“心结”,究其原因,主要是司法机关办案过程不透明,释法说理不够;被害人看得见的法律文书对于如何定罪量刑、适用法律、认定盗窃金额等,没有进行充分阐释,不能让被害人心服口服。实践证明,公开听证具有兼听则明的特点,通过举办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由办案单位、案件承办人将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予以展现,充分释法说理,听证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的积极参与,辨析指导,劝慰安抚,既可以有效打开申诉人的心结,消除社会戾气,也增强了司法机关执法公信力,更是为社会公众上了一堂优质的法治课,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