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联合表扬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函》,对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扬。景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仁勇也在表扬之列,获评2020年检察机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个人。
2020年7月至11月,最高检联合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景泰县检察院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发挥检察机关主体责任,对涉化学品、医药品制造,工业集中和生态脆弱区域以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废处置行为等污染环境的犯罪进行重点打击。
2020年1月,赵仁勇在办理郝某某、张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中,充分发挥职能,积极主动、提前介入,准确把握事实证据,合理适用法律条款,依法作出决定,维护了生态环境安全。
多年来,赵仁勇同志始终奋战在检察工作的第一线,用一身正气维护着社会的安宁,用一颗赤诚之心维护着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工作中始终求真、务实,担责,目标明确,办案中雷厉风行,公平公正。担任副检察长以来,他更是坚持高点定位,与分管部门认真谋划工作,坚持身先士卒,带头办案工作,以实际行动带动每一名干警干事创业。他时刻谨记肩上担负的法治使命,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他立足实际,对在办案件察微析疑,发现监督线索的同时,注重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联系,拓展线索渠道,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针对重大疑难复杂和跨区域危废环境污染案件,增强办案合力,注重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同向发力,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环境侵权责任,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景泰县检察院将继续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逃避生态环境监管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精准打击、持续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消除风险隐患,维护生态安全,巩固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