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白银市检察机关大力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与运用,积极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录入案件信息,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功能作用,着力发现、监督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质效。
2022年4月,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在“两法衔接”平台上巡查发现,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防疫物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时对白银一大型超市销售的“家庭密码”牌84消毒液进行抽检,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审查认定该“家庭密码”牌84消毒液分销商陈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的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了《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建议将该案移送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依法审查。
4月9日,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移送了陈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案件线索,并将有关材料抄送白银区人民检察院。4月16日,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4月28日,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由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取证。
该案是2022年白银市检察机关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的第一起案件,该案的成功查办对强化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具有示范作用,对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