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老百姓沐浴着扶贫的阳光,日子越过越舒心,但是有些不法分子却假借国家名义,打着“扶贫”的旗号实施诈骗,不仅给群众造成较大财产损失,还给国家扶贫工作和政府公信力带来恶劣影响。
2020年2月以来,被告人陈某某受犯罪幕后组织操纵者指使成立“众鑫基金协会甘肃分会”,担任会长,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等7人积极参加该组织,通过微信群发展会员,实行层级管理。在微信群中假借国家财政部、民政部的名义发布缴纳8.5元会员费终身享受每月1200元生活补贴;缴纳60+1元可享受财政部、民政部一次性生活补贴20万元和房屋补贴40万元;缴纳260+1元、180+1元、130+1元可分别享受财政部、民政部一次性发放86万元、67万元、52万元扶贫资金的虚假扶贫项目,诱骗微信群内人员报单并组建下层组织架构,共计发展会员5万人次;同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被告人陈某某以“众鑫基金协会甘肃分会”名义发布向疫区捐款的通知,收取下线会员捐款。被害人的会员费、捐款通过各种转账方式汇总至各群群主再逐级上交,最终汇总至陈某某等人的账户后,再转至上级人员的账户。
至案发,陈某某通过王某某、李某某等7人共骗取会员费、捐款446008元,向上级转账391772元,余款被陈某某以辛苦费、手续费等名义据为己有。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以陈某某、王某某等8人构成诈骗罪提起公诉,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某某、王某某等8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被告人上诉后,经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