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规定》,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司法办案的外部监督,夯实“质量建设年”基础,提高司法公信力,6月1日,景泰县检察院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和监督案件质量评查。
评查中,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向参与评查的人员发放了最新的案件质量评查方案,明确了评查程序和评查标准,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监督重点和保密事项。评查中,人民监督员和案件质量评查小组通过看、问、查的方式,按照全面、客观、准确的评查原则,着重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和办案效果等方面对抽取的案件深入评查。人民监督员不仅亲自参与了案件质量评查,还对评查小组已评查案件进行了查阅、对评查工作程序和评查结果进行监督,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此次评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予以肯定,并表示,检察机关主动让群众参与执法办案,敢于将案件拿出来接受人民监督,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担当,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了司法办案的公开和公正。希望景泰县检察院今后进一步加强案件办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检察办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