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泰县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检察工作,4月28日,景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席大伟调研寺滩乡社区矫正工作。县司法局副局长朱城东、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条线工作人员陪同。
席大伟先后翻阅档案、查看电脑定位系统、跟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报到、集中学习、外出请假、谈话教育、定位监控、脱管漏管、收监管理等情况。
调研中,席大伟面对面了解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接受监管情况,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自我反省,真诚认罪、悔罪,自觉服从教育改造,早日回归社会;二是自觉主动接受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积极参与教育学习、公益活动;三是牢记社区矫正期间的禁止事项,不触红线,不越界线。
席大伟对寺滩乡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并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和业务性要求很高的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业务素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是严格监督管理。要严格落实疫情各项管控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通过常态化监督管理,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力度,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落管、不失控。 三是抓好主动监督。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延伸检察监督触角,主动分析研判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常态化监督,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精准度,提升监督水平和实效。
四是畅通协作沟通。检察机关要与社区矫正机构主动沟通联系,完善协作机制,加强检司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切实提升辖区社区工作矫正水平,共同为平安景泰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