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甘肃法制报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 记者 郑银国 通讯员 张维军)“你是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吗?你现在的活动范围已经超出会宁县区域范围,你事先向当地社区矫正部门报告了没有?”近日,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甘肃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平台查询到社区矫正人员李某近期的活动轨迹情况后,通过询问核实及时了解当地社区矫正部门对李某的矫正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帮扶,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和减少犯罪,会宁县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积极与县司法局沟通联系协调,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制定出台《会宁县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办法》,率先在白银市三县两区将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引进检察机关,实现了社区矫正信息的互联共享,切实提升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据了解,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可对社矫人员的位置、行动轨迹、活动区域等进行有效及时的监控。通过此系统,实现了监督的实时、高效、准确和真实,有效弥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人少、力量薄弱的不足。截至目前,对全县所有社区矫正对象配备了定位手机,纳入系统监管,及时有效地防止了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真正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数据信息的共享和动态监控。(来源:甘肃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