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午,会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永和应邀列席会宁县法院2023年第一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就三起刑事案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慎忠主持会议。
会上,承办法官从案件事实、罪名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详细汇报了三起刑事案件的具体案情及办理情况,审判委员会委员分别发表了意见。任永和在认真听取案情后,分别对三起案件的定罪量刑发表了检察监督意见。在进行充分讨论后,审判委员会对检察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部采纳。
任永和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强化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能够实现法检两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良性沟通、统一司法标准和办案尺度,同时也有利于构建诉讼活动中法检两院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共同打击犯罪的合力。
在下一步工作中,县检察院将以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为契机,依法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沟通交流与协作配合,在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上深耕细作,努力推动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统一,为平安会宁、法治会宁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张慎忠指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也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对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法院将进一步落实落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加强沟通协调,构建良性互动关系,形成司法共识,聚力解决司法难题,维护公平正义,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