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监控工作是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规范司法办案、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方式之一。会宁县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狠抓案件流程监控工作,采取多种举措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能,认真把好每一起案件的进出口关,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监督能力。组织案管部门人员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在重点学习与流程监控有关内容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内容体系,把握不同业务、流程和案卡相关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促进法律规定和业务规则的掌握和业务素质能力的提高。
二是转变观念,扎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树立“严管厚爱”“双赢多赢共赢”等工作理念,选调熟悉检察业务的检察官担任此项工作,抓好案件流程与节点管理,不断增强监管的专业性、权威性。在流程监控工作中,以帮助检察官提升办案质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提示检察官解决程序性不规范、不完备、不及时等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分类解决,确保案件流程规范,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同时,每月底组织专人再核查,发现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不全面的,通过电话、工作群立即“警示”,有效减少监管工作阻力,最大限度减少数据质量问题和办案流程不规范问题的发生。
三是会商交流,夯实监控质效。案管部门监控人员积极与承办人进行沟通,做到常见问题多提示,疑难问题勤研讨,通过良性交流,加强办案人员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有力促进部门协作配合。此外,会宁县检察院还将流程监控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将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与上季度对比,分析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由检务督察部门督促检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