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所得,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6月7日,会宁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会宁县检察院)与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会宁县人社局)召开了联席会议,就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如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并联合签发了《关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检察监督与协同协作意见》。
《意见》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心,结合会宁县实际,立足各自职能,通过“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调查取证协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等有效措施,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化解行政争议职能、支持起诉职能和人社部门劳动监察职能,共同推动解决会宁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工作,防范和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明确,会宁县检察院与会宁县人社局日常工作联络常态化,信息资源共享,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共同研究解决。检察机关积极履职,充分运用刑事公诉、民事支持起诉、督促起诉、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职能,加强法律监督,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联席会上,会宁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君盛介绍了县人社局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上做出的努力、取得的成绩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充分肯定了《意见》制定的必要性和具有实际可操作性,能有效、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推动会宁县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深入开展。并表示会宁县人社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县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加强工作联动,打好“组合拳”,共同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与会人员就如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助力农民工维权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永和强调,一是要切实提高站位,强化履职担当,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切实有效的举措,形成推进工作合力,确保《意见》落地落实。二是积极开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实实在在的履职推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需要对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进行监督跟进的,检察机关注重做好与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抓好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增进共识、明确责任,推动形成长效治理机制。三是持之以恒,持续贯彻落实,推动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的制度化、常态化。四是创新机制,依托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支持县域外的会宁籍弱势群体起诉,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五是拓展领域,依托《意见》,检察机关与人社部门信息共享,对于建设领域涉及农民工工伤认定、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工作同步开展,充足发挥检察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解决百姓的“烦心事”、“愁心事”。
群众利益无小事。下一步,会宁县检察院将继续以《意见》为抓手,不断完善检察监督工作的内外协作机制,创新工作模式,扩展农民工欠薪领域内的案源,不断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