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无小事,“五一”小长假临近,4月29日,会宁县检察院就某行政单位怠于履行对居住小区高层顶楼安全监督管理一案公开审查,相关行政单位、涉案物业公司、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应邀参加听证。
近日,媒体曝光、群众反映会宁县城部分住宅小区高层楼顶有小孩攀爬玩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会宁县检察院接到举报后,立即行动,组织干警深入县域内各大小区走访调查,对举报的某小区着重进行了现场查看,发现发生小孩攀爬高楼玩耍事件后,该物业公司仍疏于管理,2幢、4幢、5幢、9幢楼通向楼顶天台的通道门仍然敞开着,电梯机房均处于开放状态,没有任何的防护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相关行政主管单位未实施有效的监管职责,没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经调查,在县域内类似安全隐患问题较为普遍,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督促相关行政单位、物业公司积极履职,会宁县检察院就该案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简要介绍案情,并就该案涉及的公共安全隐患问题引导听证会参与人员积极讨论,发表意见建议,相关行政机关、涉案物业公司对于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的事实认可,同时提出物业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听证员就该案涉及的安全隐患问题,建议行政单位积极履职,排查全县各小区物业管理漏洞,切实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就物业管理松散混乱问题,建议加强自身建设管理,加大人员配备,加强巡逻、宣传,消除安全隐患。承办检察官就物业管理中的诸多纰漏,行政单位履职不力、法律责任承担等方面进行了释法说理、批评教育。行政单位代表和涉案物业公司就后续整改工作积极表态,将以此案为契机,加强监督管理与配合,主动履职,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
该案是会宁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的重要举措。今后,会宁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对安全事故中暴露出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漏洞等问题,依法能动履职,深入推进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