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讲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生态环境的问题上,我们的态度是明确的,果断的,零容忍的,谁破坏谁买单,谁不履职谁担责!” 4月14日,会宁县检察院就某企业排放污水侵害祖厉河水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相关行政机关、涉案企业、人民监督员等应邀参加公开听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永和主持公开听证。
近期,会宁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辖区某企业排入祖厉河的水体混浊、呈黑褐色,上有浮尘物,散发着刺鼻味。该企业称,2021年多次出现污水处理设施事故,2022年3月污水处理生化系统又中毒,排放的污水检测数据中多项数据显示异常,排入祖厉河的污水不符合排放标准,侵害祖厉河水质环境。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简要介绍案情,检察长提出听证审查的焦点问题,并引导听证参与人员紧紧围绕焦点问题进行。相关行政机关、涉案企业进行陈述,承办检察官针对焦点问题一一向行政机关、涉案企业进行发问,听证员认真聆听并积极发言,谏言献策,中肯建议涉案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技术水平;行政机关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保护祖厉河。行政机关代表就涉案企业出现污水不达标排放的原因及后续处理改进措施进行了表态,表示将以此案为契机,加强监督和管理,积极整改,依法正确履职,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共同保护祖厉河生态环境不受侵害。
任永和指出,公开听证制度是检察机关推动案件办理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召开此次听证会就是为了通过诉前程序来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警示教育社会公众增强法治意识、生态意识、责任意识,共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生态环境不受侵害是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也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职责,相关行政部门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今后,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探索,不断提升公益诉讼的社会认知度,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