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按照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始终盯紧全省检察工作整体进入全国“中偏上”水平奋斗目标取得新发展。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2459件3612人,同比分别下降26.88%、32.67%。不批准逮捕2346人,同比上升1.7%,不捕率39.38%,同比增加9.32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7001件10557人,同比分别下降10.64%、10.74%。共决定不起诉4784人,同比上升21.7%,不诉率31.18%,同比增加6.24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13577人,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1.11%。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提出总数的95.85%,法院采纳率为98.29%。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监督179件,撤案监督228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157件、撤案219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504件,同比上升38.46%,已纠正482件,监督采纳率95.63%,同比增加7.72个百分点。
3.刑事抗诉。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提出刑事抗诉53件,同比下降17.19%,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或发回重审23件,刑事抗诉采纳率67.65%,同比增加32.23个百分点。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13件,同比下降6.61%,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04件,采纳率92.04%,同比增加6.92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减假暂”执行不当提出纠正348件,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34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53件,对财产刑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01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7件31人(含积存)。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33件,同比上升8.8%,提出抗诉32件,同比上升23.1%,民事抗诉改变率为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7件,同比上升70.6%。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24件,同比上升2.9倍,法院采纳210件,采纳率93.75%。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68件,同比上升67.27%,法院采纳326件,采纳率为88.59%。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1037件,同比上升3.9倍;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877件,同比上升2.5倍。
(五)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12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5件,同比下降43.9%,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行政裁判监督案件监督率为54.05%,同比增加50.68个百分点。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7件,同比上升5倍,法院采纳35件,同比上升6倍,采纳率94.5%。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2件(含积存),同比上升35%,法院采纳145件(含积存),同比上升40.78%,采纳率89.51%。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73件,同比上升133.58%。其中院领导包案办理106件,同比上升211.76%,司法救助1件,一体化办案12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741件,同比上升61.81%,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19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522件。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立案占比57.68%;新领域公益诉讼立案占比23.39%;食药领域占比11.9%,同比增加4.64个百分点;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出让领域公益诉讼立案占比6.96%,同比增加4.6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2423件,同比上升54.43%。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35件,同比上升53.8%,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四)办案效果。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共挽回、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1087.51亩,保护被污染土壤645.42亩,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45.28万元,治理恢复费用2.2万元。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批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98件423人,不批捕261人,不捕率为59.48%,同比增加8.48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6件516人,不起诉162人,不诉率为56.59%,同比增加7.68个百分点。其中对未成年人犯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228人,同比上升66.4%,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09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主动开展社会调查2120次,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1580次;对未成年人救助线索移交控申部门30人;实际开展救助159人;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1405次,参观法治教育基地63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7389件,同比下降1.6%。重复信访1095件,同比上升22.34%,受理刑事赔偿申请同比下降22.2%。发放救助金429.044万元。
七、院领导办案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7524件,同比上升29.9%,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878件,占11.67%,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6646件,占88.33%。
(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情况。2022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法院审委会199人次,同比上升23.6%。
八、六项重点工作情况
(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1至6月,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案件151人,严重侵犯人身安全、财产利益的暴力犯罪422人,黑恶势力犯罪67人,利用电信网络犯罪2894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196人,洗钱犯罪15人。
(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惩治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的犯罪监督立案71件,同比上升222.73%;起诉惩治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的犯罪1738人;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类犯罪批捕22人、起诉39人。
(三)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打击涉农刑事犯罪监督立案86件;起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3610人;起诉打击涉农职务犯罪25人。
(四)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涉环资犯罪案件监督立案15件,同比上升150%;起诉涉环资犯罪案件203人,同比上升34.33%;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581件。
(五)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小事”。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立案监督13件;移送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线索数14件,食品药品犯罪案件批捕28件、起诉36件,同比分别上升133.33%、89.47%;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99件;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4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支持起诉858件。
(六)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起诉监委移送案件99人,提前介入监委移送案件129件,自行立案侦查案件16人,移送起诉7人。公开听证2931件,一把手检察长主持召开公开听证1366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采纳591件,采纳率9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