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外部监督,推动检察工作更透明
——平川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
近日,平川区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评查中,该院组织人民监督员学习了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和省检察院《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指引(试行)》,使人民监督员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的标准、程序和要求。随后,人民监督员通过实地查阅案件卷宗、讨论分析等方式,对各业务部门办结的9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在坚持全面、客观、准确的评查原则下,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执法办案程序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文书是否完备等方面,与检察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并就评查情况进行逐一点评。对评查结果,该院及时向案件承办人反馈,督促做好答复处理,形成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收集、反馈、落实工作闭环。
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使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提升了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透明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实现了该院案件管理从内部监督为主向引入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转变,同时,也为推动检察工作透明化、案件质量评查的实质化构建发挥了积极作用。(李元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