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合作社的违法行为我及时整改,但我不认可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太多了。”2021年10月,办案检察官在走访会宁县某农民专业合作社时,该合作社负责人对检察官说道。
2021年3月,因违法排污,县环保部门责令会宁县某农民专业合作社限期整改违法行为并罚款11000元。该合作社在整改其违法行为后,拒绝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拒绝缴纳罚款。在受理该案后,会宁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就该案争议的关键事实进行了阅卷审查,并通过实地走访合作社、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交流,详细了解了合作社不缴纳罚款的原因、诉求以及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需要的帮助等。
为尽快化解行政争议,助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2021年11月9日,会宁县检察院决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该合作社负责人就生产经营、规范发展等方面作了阐述,并希望行政机关减免行政罚款,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助力健康发展。
听证员围绕该合作社负责人的诉求,从企业依法经营、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等方面发表了意见。
办案检察官通过有针对性地释法说理、普法教育,改变了该企业负责人对“行政处罚不公”的错误思想认识。环保部门表示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减免罚款4000元,并免除加处的罚款。该合作社负责人当场缴清罚款。
“我今天收获了法律常识,收获了理解和支持,感谢检察官、各位听证员、行政干部,以后我会带领合作社依法规范发展!”在听证现场,该企业负责人表示,通过公开听证,让自己对该案件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最终打开了心结、服从行政处罚。
在办案过程中,会宁县检察院坚持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立足检察职能,既督促企业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又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供稿:会宁县院 作者:王素 刘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