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城市绿化市政工程安全监管职责案件中,采用召开诉前磋商会议的形式,迅速应对、积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消除了公共安全隐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年9月18日,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线索,白银区大连路东西两侧人行道有数十个树坑既未栽树也未填埋,深度达1米以上,树坑周边未设置警示标志和采取防护措施,给过往行人和车辆带来道路通行公共安全隐患。
收到线索后,白银区人民检察院迅速安排干警,与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共同前往现场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白银区大连路由南向北道路东西两侧正在进行市政绿化工程建设,东西两侧数十个树坑待填,部分树坑未填埋或裸露树坑深度达1.2-1.4米,且有未覆土并注满水的情况。大连路天耀花园西门对面道路绿化带呈1.4米条形深坑状,坑内注满水,周边无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可能存在过往行人跌落、溺水等重大人身安全隐患。紧邻绿化带旁施划泊车位并停有车辆,从右侧下车的乘客存在跌落和溺水的公共安全风险,社会公共利益处于被侵害状态。
为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021年9月22日,白银区人民检察院召集区市政、园林、住建三家行政单位就城市道路绿化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等问题进行磋商。受邀参会单位均表示,检察机关调查认定的事实客观存在,各职能单位将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尽快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下一步将与各行政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与协作配合,对正在施工的其他市政工程项目安全风险重点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防止发生同类安全风险。
群众安全无小事。白银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甘肃省检察机关开展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办理了一批维护公共安全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同时结合《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有关诉前磋商的新规定,积极探索落实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制度,更好地发挥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协同、督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