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电投原专职外部董事乔爱工(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白银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乔爱工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乔爱工在担任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公司总经理、辰旭公司总经理、甘肃电投专职外部董事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建设、设备采购、有关手续协调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项目承包商所送现金、房产、车辆等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