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基本方式和有效途径,也是最直接生动的法治宣传方式。即日起,《白银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案鉴》系列以案释法文章栏目,取材于白银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鉴,讲述检察好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
公益诉讼守护百姓饮水安全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一级水源地行政公益诉讼案
位于白银市白银区白茨滩村黄河干流左岸青城桥上游部分区域,于2014年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划入动力公司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成为白银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和备用饮用水源地。
然而,水川镇白茨滩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却被违章建筑占用,失去了原有的面貌。2017年起,村民张某未经审批,擅自占用位于涉案区域进行开发建设,修建房屋、人行步道、绿化带、观景平台等建筑物,占地面积约1800㎡,涉案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黄河河道管理保护范围长年被违法占用,对黄河河道行洪安全、水生态和饮水安全带来隐患,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2021年7月,白银区检察院在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对白银区河湖重点区域进行走访调研的过程中发现该案线索,随即组成以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依法立案调查。立案后办案人员先后多次前往涉案地实地勘察,利用摄像机、无人机进行现场取证,并向行政机关调取案卷材料、了解履职情况,查明该违法建筑直至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时仍未被完全拆除的事实。
“白茨滩村水源地被占用的问题已经有好几年了,我们附近的村民对这件事都很操心,因为我们都知道这个建筑没有手续,但是不知道为啥就一直没拆掉。”周边村民表示。
“这个案子牵扯到好几家行政机关,‘九龙治水’问题较突出。为了准确厘定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我们及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三名听证员和相关单位参加听证,我院检察长以主办检察官身份亲自主持听证。听证会上,相关单位就工作职能交叉、监管职责划分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听证员在听取各方意见并经评议后,对本院拟作出的检察建议内容表示一致同意。”白银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张勇介绍。
听证会后,白银区检察院采取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分别向相关监管部门和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据各自职权加强协作配合、依法积极履职,对案中存在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加强辖区河湖综合治理、开发利用规划与土地利用总规划的有效衔接和普法宣传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单位迅速安排专人联合赴涉案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屡次督促行为人拆除违法建筑。2022年初,在白银区检察院和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涉案违法建筑被完全拆除,河堤修复等后续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当中。至此,案中黄河白银区段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长期被违法侵占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治。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关乎河湖生态健康、饮水安全、调蓄径流、防洪减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方面,是关乎人民群众的重要民生问题。本案中,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公益监督职责,促使行政机关联合开展整治,推动所涉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成功破解了长年搁置的“硬骨头”问题,切实维护了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全和河湖生态健康,为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该案被评选为2021年度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