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法检两院沟通协调,健全完善民事审判、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和协作配合,更好地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近日,会宁县检察院与会宁县法院“两长”会签了《关于健全完善民事检察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并在会宁县法院设立了检察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旨在共同推进民事审判、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民事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质效。
《机制》指出,法检两院要紧盯一个目标,即进一步规范民事审判、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防范化解审判、执行中社会风险和解决“执行难”问题,切实提升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和民事审判执行工作水平,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机制》规定了法检协作配合、案件线索移送、重点案件监督办理、办案风险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具体工作措施,强调两院在法律监督工作中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到法院在民事审判、民事执行活动中自觉接受监督,检察院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并积极配合法院做好释法说理工作,防范化解民事审判、执行案件风险,合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同时还建立了民事审判、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案件情况通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究讨论;建立了风险防控机制,最大限度的降低民事审判、民事执行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风险。
《机制》的制定,是会宁县检察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有益尝试,标志着常态化民事审判、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工作新机制的正式建立,也标志着法检两院在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监督与配合举措上迈出新的步伐。在下一步工作中,会宁县法院与会宁县检察院将凝聚共识、共同努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