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与白银区林长办公室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率先运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该机制的运行,对于增进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白银区林草资源生态系统功能将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
《意见》明确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建设“宜居宜业宜养宜游山水城市,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全市首善之区”为目标。通过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凝聚公益保护共识,形成保护林草生态资源合力,增强涉林草检察监督刚性和质效。
《意见》围绕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调查协商、人才支持、替代性修复、诉前磋商、联合督查等多方面进行细化规定,旨在运用司法和行政执法手段,联合打击各类破坏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公益诉讼及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进一步运用检察监督手段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林草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意见》明确,要树立依法履职、支持配合、协作联动的原则,建立持续、健康、长效的林草资源发展机制;准确把握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最佳结合点,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林草生态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加强检察机关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司法支持和介入,促进林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白银区林草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