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4日,平川区检察院对申诉人权某某不服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判决一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该院党组成员、第三检察部主任雷天军主持。
听证中,案件承办人介绍了原案情况及审查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申诉人权某某陈述了申诉请求和理由,原审法官黄文丽就该案的审理判决情况作了详细说明。
在提问环节,听证员王进彩就案件细节问题向申诉人权某某进行了发问。听证员评议后,听证员代表宣布了评议结果:“经过我们评议,我们一致认为审判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检察机关对申诉审查意见成立,本次听证程序公正。”同时,听证员也耐心细致的向申诉人进行释法说理:“对于刑事案件,客观的认定案件事实是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而借以认定事实的根据则是证据,本案中,通过审查现有全部证据,且根据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审判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希望申诉人能够消除疑虑,相信法律。”
这次以公开听证方式公开审查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是平川区检察院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载体,通过第三方介入进行释法说理,让申诉人聆听到社会各界对案件的意见和看法,也让申诉人明晰原处理结果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有利于消除申诉人对司法机关的偏见、解开申诉人的“法结”和“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