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要求,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6月13日至17日,白银市检察院第四巡回检察组对会宁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为期五天的巡回检察,白银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沈海云参加巡回检察工作,景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茂华担任组长,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景泰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6人组成巡回检察组。
6月13日下午,巡回检察组在会宁县司法局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听取了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关于2020年以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巡回检察组就本次巡回检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聚焦“一目标”,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都要紧紧围绕“把社区矫正对象矫正为守法公民”这一共同目标来开展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和检察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二是注重“三结合”,形成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注重疫情防控与开展工作相结合,社区矫正与日常检察相结合,日常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做到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三是紧扣“五步骤”,推进巡回检察扎实开展。通过“听、问、查、看、谈”五步工作法,以“求极致”的精神高质量完成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四是落实“六责任”,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在职必尽责,失职必追责”的工作意识,狠抓交付执行、社区矫正、日常检察、巡回检察、问题整改和后续监督等六方面的责任落实。
巡回检察组一行先后深入会师镇、郭城驿镇、甘沟驿镇等十余所司法所开展了巡回检察。巡察组通过实地查看档案资料,听取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汇报,与矫正对象谈话,开展问卷调查,核查社区矫正工作台账是否完整、工作档案是否规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活动是否依法依规进行,重点监督检察了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信息化核查、行动轨迹、请销假审批、学习改造、脱漏管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巡回检察组现场进行了反馈。巡回检察组一行还在会宁县检察院查阅了2020年以来的社区矫正检察档案,调看了近两年社区矫正监督文书,并对档案及监督文书中存在不规范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此次巡回检察是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的重要部署,也是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会宁县检察院将针对此次巡回检察发现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努力推动会宁县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