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运用检察法治手段推动全市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向纵深发展,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近日,白银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会议传达了省检察院关于三级院持续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和检察服务的通知精神,听取了全市“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实施情况报告,分管领导作了点评。会议由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马军主持,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马军就进一步做好“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抓定位,紧紧围绕办案监督和检察服务的职能定位,积极主动参与,提高河湖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二要抓明责,通过刑事、公益诉讼等检察办案,打击惩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犯罪,督促相关部门健全机制,加强管理。三要抓重点,紧盯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和全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将其中涉及河湖环境问题整治整改作为“河(湖)长+检察长”工作重点,下大力气监督解决。四要抓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对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度和参与度。